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可在20分的范围内适当照顾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和加分幅度,由市州招考委拟定并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执行。
2.三州十七县两区以外的市州(县区)的杂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归国华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3.4条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市州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7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三年制中职学校录取时,应优先录取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
(三)其他政策规定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业的考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录取。
师范学校招收女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总数的35%。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是否招收男生以及招收男生的比例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省教育考试院或市州招办公布学校招生规模数和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向社会公布。
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得划分录取男女生的比例。学校在录取中不得歧视女生,不得歧视应试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九、定向就业招生
为满足国家重点建设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我省仍保留定向就业招生政策和办法。招生工作开始前,中等职业学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
定向就业招生原则上只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防三线、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中进行,生源范围经省或市、州招考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不满额时,可转为统一招生。
学校录取的定向生,单独打印录取名册,录取名册和通知书上应注明“定向”。定向生毕业时,应按协议书有关规定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十、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政策统一,分级管理”的体制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坚持公正选才,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一)全省统一招生录取
1.招收初中毕业生部分
(1)录取组织工作和安排
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分两段安排在7月上、中旬进行,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参加第一阶段的录取,五年制高职非师范类参加第二阶段录取。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各市州招办组织进行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录取工作在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结束后赓即进行,录取结束一周内应将本市州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录取方式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工作采用远程信息传输(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直接办理录取新生手续。
有条件的市州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录取时,应尽可能采用远程信息传输(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采用现场录取方式的市州,对一志愿生源数量较少的学校应及时通知学校生源情况,应允许学校委托当地本系统相关单位代表学校进行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前应主动加强与生源所在地招办联系,了解生源情况及录取工作安排。
(3)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开始前,市州招考委、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分市州招生规模,原则上按各地中考成绩总分的50%或以上拟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3日前报省录取领导小组。各市州拟定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招生规模调整
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弥补新生报到出现的缺额,五年制高职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学校近三年实际报到率等,适当扩大学校投档比例和录取比例。
三年制中职招生录取时,市州招办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学校招生规模。
(5)录取通知书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省招考委或市州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予以确认,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时,要寄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指南及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和申请指南。
2.招收高中毕业生部分
藏区“1+2”模式高职招生,按照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拉斯维加斯7799908网站教育厅《关于在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59号)执行。
藏区“1+2”模式高职招生录取方式为远程网上录取,普通高中中专统一招生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中、下旬。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填报普通高中中专志愿的高中毕业生的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