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